天津市供暖条例规定室内供暖管线改动后不负责。我住房因改动后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请问该条例此条是否不合法律规定。
2025-04-17 05:5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当修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也指出。“新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因此,《天津市供热供冷管理办法》中关于“室内供暖管线改动后不负责”的规定与上述法律精神相悖。如果您认为您的住房因为供暖管线改动导致了室内温度不达标,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