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号寄出快件。东西被损坏并丢失。最后快递公司只赔偿200元,实际物品总价2600元,先前并未告知我商品丢失破损赔偿条款,也未提示我保价。快递单上也并没有任何赔偿条款。我该怎样维权
2025-03-24 17:2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您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或丢失,并且商家没有提供有效的赔偿条款,则您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此外,如果您之前已与商家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则应按约定执行。 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其按照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赔偿;也可以直接联系商家,要求其按照商品的价值进行赔偿。同时,建议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单据、购物凭证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