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公司,现在就是要关门了他不给赔偿,是想让我们到就近的城市去上班,或者让我们写离职报告,我在公司上班九个月,合同是从今年的4月10号到三年的合同,我们的有多少赔偿
2025-03-24 18:31您好!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您的合同已经到期,并且您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9个月,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剩余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公司要您去其他城市或签离职报告,这可能涉及到劳动关系变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沟通,了解是否可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如果您需要具体的赔偿计算方式和标准,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可以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