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五十年代生活在河涌边,并在七八十年代建了一平房在河边,去年房子因陈旧并存在危险拆了,建了平台作停车用,市水利局巡查认为防外建设一河两岸,委托区三防指挥部,由镇真接清拆,清障令上姓名和地址都不对但一审法院认为无错,只是文书上有小小不足,这在法律上就那么马夫了事?一份国家文件可姓名出错,地址出错这叫小小漏洞,更不作任何赔偿,难道国家的政策只对负老佰姓对当官出错,做错沒有责任?
2025-08-08 16:1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房屋拆除与重建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政府机关在实施公共工程或城市规划时,应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并且需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中,有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小瑕疵或者错误,这些都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处理过程中的偏差。 关于您提到的“一份国家文件可姓名出错,地址出错”的问题,这通常不会构成法律上的重大问题,因为这是政府机构内部管理不当造成的,而非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此外,即使有这种错误,也不一定意味着政府机关没有尽到其职责。 至于您提到的“这份国家文件可姓名出错,地址出错”是否导致无法得到赔偿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款以及政府机关是否有履行其义务的情况。如果政府机关能够证明其在执行过程中已经尽力而为,而且不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则有可能会免除部分责任。 总之,虽然存在一些细节上的问题,但是只要政府机关在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公民权益,尽量避免失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