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11日在贵阳凯宾斯基福特团购会万福4s店订车,缴纳5000元定金,并口头协议赠送6000元大礼包,包含:汽车贴膜,脚垫,下护板,3年6次机油更换,胎压检测仪。13日,我提供资料办理贷款业务,期间未收到金融公司来电通知贷款业务办理成功的消息。17日销售通知我19日到店办理手续。19日我到店提车,发现4s并没有履行口头内容,并否认有过以上口头协议赠送6000元大礼包。经过协商,4s店拒绝履行义务。所以我要求退款,4s也拒绝,期间销售发过几次报价,都与第一次不符,胡乱加价,后面经过工商局协商4s店也不愿意退款,我准备去其他4s店购买,但是告知我,贷款业务已经在万福4s店审批。字数不够。
2024-11-03 21:28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合同违约和欺诈行为的指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果商家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付款凭证、发票等文件,以便证明您已经支付了购车款,并且有书面证据表明商家承诺了赠品。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您可以将情况反馈给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由他们介入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 寻求调解。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可以帮助双方找到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还购车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