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担保借款,我说“如果找不借钱人,我负责帮忙追回,我负责偿回”可债主只找我,而且没有约定时间,六个月内,债主也没找过我,一审,二审都判我连带责任成立,我该怎么办?
14天前在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认真阅读判决书或法院的裁决意见。了解判决的主要理由和依据,并确保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对判决结果有疑问,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需要提交上诉状,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在准备上诉过程中,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策略指导。 最后,根据判决结果,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程序。这将强制债务人按照判决偿还欠款。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行动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