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协议离婚,协议书声明无共同财产,孩子归女方抚养,离婚后女方发现家具家电装修等财产,要求分割此共同财产,男方以装修费用为其父所出,房产为其父独资购买,只同意就女方出资购买家具的进行分割,女方以婚内照顾家庭抚育孩子无工作收入要求进行全部装修分割,是否有效,装修费用该如何分割
2025-07-23 11:1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法院调解或判决。 对于家具家电等生活必需品,一般情况下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些物品是男方个人财产或者是双方另有约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至于装修费用,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需要(如为孩子学习、改善居住环境等),则可以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如果装修费用明显超出正常的生活和教育需求,且没有合理解释,可能会影响分割结果。 最终分割结果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裁决。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处理,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