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买西安恒大都市广场期房,已还银行贷款三个月,当时签了无理由退房书,现在想退房,不知扣什么钱吗?
27天前您好!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或者出卖人请求收回房屋的,应予支持。承购人请求赔偿损失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因此,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您的实际损失,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或部分款项,可能涉及违约金和滞纳金;如果已经偿还了一段时间的贷款,可能会涉及到违约金或提前还款的罚款等费用。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