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迁,拆迁政策中有一条如图中所画。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媳妇出生地是在农村,也在农村上的户口,2017年九月出于原因把户口从家里迁出来放到了单位,办了张集体户籍卡。2018年2月领了结婚证后就把户口又从单位迁到我家,登上家里户口本了。最近拆迁,拆迁办审核的人说我媳妇户口是从单位迁来的属于城镇户口,不符合安置政策,所以不给安置。书中的话让我来理解应该是从原籍上来区分是不是农村户口的,但是照拆迁审核人的说法,他们是从上个户口所在地来看的。我想咨询下,按图中对政策的解释是应该从出生时登记户口来判断户口性质属于农村/城镇?还是按他们说的只管看对象是从哪里迁来的(从农村迁来的还是城镇)?
1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妻子的户口性质需要按照她的出生地来判断。根据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一个人的户口性质通常是随其出生地或户籍所在地确定的。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方认为您妻子的户口是从单位迁移过来的,且该单位位于农村地区,则她可能被视为非农业户口,不符合安置政策中的要求。 然而,如果您能够证明,例如通过婚姻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关文件,表明您妻子在婚后将户口迁回了家庭户口簿,并且这个过程符合当地的规定和程序,那么她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农业户口,从而符合条件进行安置。 因此,建议您尽快收集并提供能够证明您妻子户口性质的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观点。同时,也可以与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沟通,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和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