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别人把辅导班转让给了我们,但是现在他想要重新要回去,不从我们手里转,而是从房东手里直接租,原因是他之前跟房东签的合同里签的租房子的时间截止至十月份,但没交房租,我们和他签的合同是从四月份开始,但没写截止时间,合同上有一句话是我们同等享有他在原有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请问这样的话他可以在我们的房租到期后直接和房东租吗?那个截止到十月份是他享有的吗?
2025-07-31 14:1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理解。 首先,您提到的“同等享有”条款可能是指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新合同的双方共享原有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个条款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其次,如果房东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在原租赁期限结束后终止的,那么在此之前的所有费用都应该由房东承担,包括租金等。因此,即使对方提出将租期延长,房东也应继续支付相应的租金。 再次,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和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