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也为此事去镇颇导反映此事,镇颇导也派委员与村长协调,可村长就是不理。拖了三月之久,请问村长变更合同更改树种,不经会议拿个自拟的合同骤进人家签字,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起法律效益吗?我要求将我山林面积做出补偿合法吗?
2024-07-11 03:5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村长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更改树种,并试图让村民签字,这样的合同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不符合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在处理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如果合同的变更没有遵循法定程序,那么该合同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如果合同的变更导致了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继续与村长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合同变更事宜。 2. 向镇级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问题。 3.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要求赔偿损失。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会议记录、村民意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法律诉讼的证据。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