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是在网络贷款签了一个传真合同 (我才16岁签合同时无监护人再旁边) 他们公司是北京的鑫华小额贷款公司 规定了只在东城区放款 可是我在辽宁省葫芦岛市 他们说先交1000元保险金 我说不想办了 他们就说让我交3000元违约金(态度特别强硬,有一定的威胁语气)否则就让我等法院通知 怎么办啊 不搭理他们可以吗? 求解答啊
2024-07-23 21:34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未成年人参与任何形式的金融活动都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且应该在他们的监督下进行。在您的情况下,您未满18周岁,并且与贷款公司的合同中涉及的风险和后果可能超出了您的理解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相关监管机构。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局或金融监管部门报告此事,询问是否有任何法律限制未成年人参与此类交易。 寻求法律帮助。考虑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制定最佳策略。 保留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保存与贷款公司的所有交流记录,包括合同文本、短信、电子邮件和其他通讯方式的记录。 评估风险。仔细评估自己是否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以及是否值得冒险。 请注意,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