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6月份上班期间,准备下班的时候,被路边的大车压飞的石子撞到腿了,腿弄骨折了,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回来的,医药费花了9000多,在家休养了三个多月,快4个月才可以上班的,但是我老公在住院期间,那个司机和我公公去那事故大队签字的时候,上面写的是双方无责任,我公公我不懂哪些,保险公司看这纸上写的是无责,只能赔一万一左右,但是我老公一个月六千,现在和这司机也谈不好,说保险里的一万他要搞回去,是他的医药费,他只能赔给我老公四千,我老公没有答应,想问下这保险公司的钱,到底应该属于谁,我老公在修养期间的误工费还能不能要回来?
2025-05-08 02:16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您的案例中,如果事故认定为双方无责任,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此,您公公与司机签订的协议中写明“双方无责任”,意味着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关于误工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雇主支付员工因受伤而无法工作的损失是合理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且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这部分误工费可能需要您公公与司机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得补偿。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并了解具体条款,以及是否还有其他的法律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