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朋友的介绍下去到一家公司食堂上班的,有一天下午在食堂门口摔倒了:去医院拍片摔骨折了,倒至于不能继续上班了,只能回老家四处找医生包药,现在一个多月来老板都没过问过一下情况,也沒有给我支付过任何费用,我想请向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老板应不应该给我一个说法呢
15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工伤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您的骨折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您可以向公司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履行其义务,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公司协商解决。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 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将公司起诉至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 法律援助。考虑到人身损害的程度,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并获得公正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