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桐柏县毛集镇人2017年在黄岗小太阳幼儿园教学,到现在还扣我一千多块的工资,我能不能用法律来讨回我的工资,谢谢您。
回答数:666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拖欠的劳动报酬,并可要求加付赔偿金(不低于应付金额的50%)。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及拖欠工资的事实,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祝您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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