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朋友的介绍下去到一家公司食堂上班的,有一天下午在食堂门口摔倒了:去医院拍片摔骨折了,倒至于不能继续上班了,只能回老家四处找医生包药,现在一个多月来老板都没过问过一下情况,也沒有给我支付过任何费用,我想请向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老板应不应该给我一个说法呢
14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工伤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并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明自己是工伤的事实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报告、照片或其他能够证明受伤事实的相关材料。这些证据可以作为申请工伤认定和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证据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如果您的申请被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接下来,如果您的伤情符合工伤标准,那么您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这通常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您的伤情严重,还可能得到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康复期工资待遇。 最后,如果您对工伤认定结果或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同时,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您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工伤赔偿,但具体是否能得到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取决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等内容。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