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个2015年离婚的女人,前夫已经再婚,而且又生了个儿子,我还单身没去分户过,儿女也在我名下,现在村里集体搬迁,我该不该享受村民该有的待遇?就是这种情况我该分到土地吗?
2025-07-03 21:31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离婚后仍然享有与配偶共同拥有房产的权利。同时,您的子女也在您的名下,因此您有权利享受村民应该享有的待遇,并有权要求分得土地。 然而,在村集体搬迁的情况下,具体分配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或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分配相应的土地或其他福利。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记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解决问题,实现自己的目标。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