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现在涉及到拆迁补偿,我有一个姐姐(我和我姐姐从小是爷爷奶奶带大的,以前家里的事情都是我姐姐处理的),我父亲已经去世了,妈妈精神不是很好,我姐的户口在她结婚的时候已经迁走,我的户口现在是单独立户的(我是女儿,如果我不结婚,那我可以分到2份,就是预留一份老公的,如果我把男朋友户口迁回我家,那我有三份,预留一份孩子的),赔偿方案有下面几种:1、按照户口本来分房子,我妈一个户口本➕我的户口本,是两套房子,另外赔偿一些现金。我姐的意思是说妈妈的那一份房子给她,我的那份我自己拿,我想咨询按照法律上来说,应该怎么分配呢?2、按家里的宅基地面积来分,那样是否应该一人一半?如果分的现金,妈妈的那一份我
5天前您好!关于您家庭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户口归属。如果您母亲的户口与您的户口不同一,且您母亲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则应当将该房屋归您所有。 共同生活关系。如果您的母亲与您及您姐共同生活,并且您们之间存在相互扶养的关系,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由您姐获得部分房产权益。 婚姻状况。如果您打算与他人结婚并希望保留部分房产权益,您可以在结婚前通过协商与您姐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继承权。如您姐愿意放弃该房产,您可以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申请继承。 其他因素。考虑到您母亲的精神健康状况,以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等因素,也可以适当考虑给予您姐更多的照顾和支持。 具体而言,您可以与您姐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意愿和需求,然后基于上述原则和具体情况作出决策。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