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军人也是抗洪英雄,于2002年去世,地方政府参照当时的国家机关干部与在职公职人员的火化文件以我爸逝世后没火化为由拒绝发放丧葬费与抚恤金以及遗属生活补助费。今年4月我到省厅咨询得知只有两种情况才能取消遗属生活补助费;一是军人生前放弃中国国籍的;二是军人生前违反刑法的。我爸没有放弃中国国籍也没有违反刑法,那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什么没有?省厅要县民政局写报告到省厅盖章,由省厅上报中央财政直接发放,那么县民政局就只是举手之劳,可还是办不到。在这件事里,确有隐情(我没证据,口说无用)。我想咨询我妈遗属生活补助费能上法院跟民政局追讨吗?
7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遗产继承和政府行为合法性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并且有合法的理由要求赔偿或补救,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并导致损失,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政府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对政府的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作出该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帮助来处理此类案件,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首先收集好有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的具体行为记录、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等,这些都将是您成功维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延误时机或者加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