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法院法官强寺人民合法财产权利,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为了自己谋取私利,办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故意违背事实及证据,暖箱操作,左右联合,特意铸成错案。已经触犯《刑法》第399条,《法官法》第32条,第33条,依出枉法裁判,強夺人民合法财产权利。这是国法难客,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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