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协商感情不和离婚,共有房子归孩子名下,孩子抚养权是男方,我想问下,我有没有居住权,男方再婚与又取的妻子有权利住吗
2025-01-22 18:3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您所述的情况下,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房屋产权登记在您一方的名下,那么您的居住权应该是受到保护的。 然而,在考虑居住权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由于房产是您一方单独所有,因此您有权在没有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独自居住。 如果您和前夫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能需要考虑未来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以及如何处理任何租赁关系或贷款事宜。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房产登记在您一人名下,也可能存在共有人的情况,这时您需要与其他人协商以确定自己的居住权。 至于您提到的对方再婚并与新配偶共同居住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通常,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否则新的配偶无权要求您放弃居住权。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你们之间的婚姻状况和房产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