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婚,女方三婚。女方二婚离婚后有一女判给了女方,但被男方抢走。不过那个孩子的户口在我这。我和女方结婚四年育有一女,女方不让我妈碰孩子,只能她自己哄。婚内我说一句话不和她意就会各种争吵。现在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并把孩子仍在家中几天未归。如果女方和我争夺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判给谁?
2025-07-25 19:19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我无法确定哪个当事人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均有教育和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共同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如果您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是更适合照顾孩子的父亲。 与对方协商解决争执的方法,例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非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 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最终决定应该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好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