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我们已经离婚两年了。有一个儿子现在三岁,离婚时儿子时离给他的,当时离婚协议上他要给我一万五。钱至今未给,儿子太小我舍不得去年八月我又带回和我生活,一直到现在他没有给过抚养费,没有一个电话关心过孩子,现在却说孩子他不要了。抚养费没有、离婚协议上钱也没有。我想问一下通过法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5-07-25 20:53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抚养费。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抚养权归属是不可更改的。因此,即使对方不再主张抚养权,也不影响您作为父亲的权利。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考虑报警或寻求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法庭上充分证明自己的权利和诉求。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言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