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摔伤了,只用了90块钱,学校要不要赔
2025-03-13 08:17你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的情况符合《民法典》中的“学生伤害事故”情形,学校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民法典》第3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学校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并且你受伤是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学校可能不需要对你进行赔偿。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