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2011年朋友借我25万元钱投资饭店,打了欠条,2分的利息,并把房产证抵押给我,写承诺书,如不还钱,此楼一处归我所有。不久饭店倒闭,她们全家逃跑,至今杳无音讯。请问这套房子归我所有吗?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我该走啥程序证明房子是我的呢?谢谢!
2025-06-15 07:1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您与朋友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并附有利息条款,这属于借贷关系中的债务。其次,您将房产证作为担保,表明了您对房产的所有权。 关于承诺书的问题,它通常被视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在您未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坚持要房屋作为还款的条件,那么承诺书可能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 至于如何证明房子是您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例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尽快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以确认房产归属。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房产为您的财产。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