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写的地下只有一层,实际却是地下两层,这样算违法吗,购房前售楼部收取业主8000元团购费,说是交了八千才有优惠,没开发票,也没收据,这样合法吗
14天前一、关于购房合同中“地下只有一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其中,在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续期。”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并且对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处理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面积误差比例或赔偿条款,则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 二、关于售楼部收取团购费和未开具发票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款项,并且若合同中有明确的面积误差比例或赔偿条款,开发商也需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同时,对于售楼部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违规风险,可能涉及逃税、逃避监管等问题。建议购房者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