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小额诉讼案,我是原告,被告有三个,一是车主在本地 A地区 二是驾驶人在外地B地区,三是保险公司也在外地B地区。发生事故的地点在本地C区,我之前去了事故发生地C区法院,被拒绝了理由是要到被告所在地也就是本地A区的法院诉讼,我又到被告一所在的A区法院起诉,现在材料交上去十天了应该算已经立案了吧,今天法院打电话让我去事故发生地C区法院,我告诉了他我已经去过了法官不管说我不撤诉他们就给我注销案件就挂了电话,我想问我该怎么办?我不撤诉的话法院有权利注销案件吗?
2025-08-02 23:2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处理此情况。 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销案件或变更管辖法院。 如果法院坚持要您的案件继续进行,并且没有给您提供合理的解释,您可以考虑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例如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等。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对后续的法律程序产生不利影响。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