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北张家口崇礼县人,20多年前我妈离婚回到我姥爷家崇礼县,户口也在我姥爷家,我和两个哥哥户口也在崇礼县地址是我姥爷家,当初离婚时我姥爷说给我妈三间房子,也写了合同,还有证人,现在面临拆迁,我两个舅舅不同意给我妈任何东西,在我舅舅多次找我姥爷时,我姥爷居然跟我舅说是我妈逼他签的协议,我想问一下这份协议算不算,我舅他们各自都有房子宅基地,我姥爷这边也有老房子,我妈能平分我姥爷这房子吗?还有当年我小的时候,我舅以我俩名义问大队要了两处宅基地,自己占为己有,我舅家一个儿子,有三四处宅基地,我妈我们有户口,有地,现在我舅他们是一分也不想给我妈,我想咨询一下怎么办,我妈可以分到我姥爷的房子么?
19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和历史背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通常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确权,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产权清晰、合法继承等。 关于您的母亲是否能够获得您父亲留下的房产,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产权归属、遗产继承法规定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产权。首先,明确您母亲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所诉房产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了解当地法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您的主张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 寻求专业意见。考虑到案件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关于您提到的“两处宅基地”,如果这些宅基地是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的,且没有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依法继承或者分割的。但是具体处理方法还需依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定。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强烈建议尽快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其他相关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决定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