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育有两儿两女,父亲在十年前病故,父病故后父母的房子遇拆迁,母亲分得一套拆迁房(六十多平米),六年前兄弟俩瞒着俩姐妹忽悠着不认字的母亲,让母亲把此房屋赠于兄弟俩,并鉴下房屋赠于协议,让母亲在此协议上鉴了名字,大哥同时请了一村官(也是大哥的干妹夫)作证鉴字,(其实这不是母亲的初衷和心愿),后被大哥悄悄地把此房屋岀售,(瞒着所有兄弟姐妹),所得房款被他一人占为己有,现遇母亲年老,且伴有老年痴呆症状需赡养,大哥要求其它姐弟三人轮流接回赡养,现三姐弟同意赡养老母,(也已鉴下赡养协议),现三姐弟提岀,1、要求在母的房屋里轮流赡养,2、大哥退出房款作为赡养老母的资金,请问姐弟三人的两点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2024-11-24 18:00您的问题涉及到继承权、家庭财产管理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提及的情况涉及到了房产继承、子女赡养义务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首先,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因此,在父亲去世后,兄长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但需要遵守法定继承顺序的原则。 其次,关于赡养义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一义务是基于道德责任而非法律规定。如果兄长拒绝履行该义务,其他子女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兄长的赡养义务。 最后,关于赡养资金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兄长退还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如果兄长愿意承担部分赡养费用,则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书,明确兄长应承担的赡养费用比例和时间表。 综上所述,建议您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法院起诉、协商达成补偿协议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