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妻在办理离婚分居期间,她偷偷的用结婚证在派出所复印了我的户口簿交到国土局办理她娘家拆迁,她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复印的我的户口簿,我们现在已经离婚了,请问她这么做符合法律吗,我现在想到国土局把我的户口拿回来可以吗?
2024-10-29 03:1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前妻未经您同意擅自将户口簿复印件交给相关部门,并且该行为导致您无法正常享受户籍待遇或者享有其他权利,那么这可能构成侵权。然而,如果您已经与前妻协议离婚并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户口簿原件。 关于是否能够向国土局申请将户口簿归还的问题,建议您首先确认前妻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是合法的,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恢复或重新分配户口簿的权利;如果不是合法的,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妻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