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经离婚了,但我前夫要我尝还八万的债务,还有抚养费,每月七百,但我无力尝还,请问在法律上我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2024-11-03 16:29您好,在离婚后,您和您的前夫之间的债务关系已经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对婚姻期间共同产生的债务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您无法偿还债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并请求法院将您的财产进行拍卖以偿债。 此外,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的孩子是未成年人,那么抚养权属于孩子的一方父母,另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必须遵守当地的抚养费标准。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依法起诉对方并要求其履行义务。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前夫沟通解决债务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抚养费事宜。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