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2016年2月3号举行婚礼,2月20多号找我借钱,5月20号去领结婚证的!我把婚前财产借给我老公开门面做生意!有写字条按手印他!现在他还钱!还说还钱就叫我签字按手印生意的一切与我无关!门面的营业执照写的我名字!结婚前买的车子和房子!婚后生意赚的钱付的每月按揭款!他说都与我无关!我觉得我是受害者想请求帮助!谢谢!
2024-09-27 21:09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则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 至于您提到的借款问题,如果您认为该笔借款属于您的个人债务,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并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确认借款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借款合同。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