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子现在开发商那办土地证,大证上面已经是出让性质的,现在开发商还要求我付给他们土地出让金,不缴就不给办,请问合理吗?
9小时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您所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且已经到期。如果您想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提出续期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强行要求您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获取土地证,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争取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