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问一下,我在厂里工作没有合同,但是老板羞我四个工资没发给我,这种事能受劳动法保护吗?
2025-09-23 18:51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如果你的老板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要求其依法履行义务。 此外,《劳动民法典》还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如果因为你的公司原因导致你无法继续工作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数额可以根据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你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