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家里的私人做的房子,卖给了别人, 4年前28万卖了,当时说几年之内付清,现在已经过了期限,钱还没有付清,现在跟卖主有矛盾之后这个房子我可以起诉不卖了吗。
2025-05-01 03:43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卖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并且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剩余款项尚未全部支付完毕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剩余款项。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拖延支付剩余款项,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剩余购房款。同时,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确保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