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当事人女儿,9月9号,交通事故发生在九台市,己方摩托车,54岁,对方路虎和翻斗车(二次伤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己方30%,医疗费话费3.7万元,折了三根肋骨,小脚趾骨折,还没有伤残鉴定,
2025-05-01 03:3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九台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负有部分责任。关于医疗费用,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至于您的伤残鉴定,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伤残评定。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或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