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来自河南的15年大专毕业生,7月26号在中山市沙溪镇的一家公司面试平面设计工作,经面试官(该公司设计部主管)面试后谈过薪资待遇(底薪3200+300餐补+100房补)以及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经双方了解后,让我8月1号过来上班,且让我在这期间在公司附近找好租房。但当天下午又微信通知我说,薪资待遇方面改动,在原有基础上底薪降低200,生活补贴增加200。 8月1日正式上班,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天工作结束后,晚上九点多的时候突然微信通知让我不要来上班了,我问他他一直保持沉默不回复我,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他们这样有没有违反法律规
2021-06-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