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老舅现在办低保,他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以前有过一段婚姻,但是他媳妇没离婚就走了,到现在有十几年了吧。我想他们的婚姻关系早就不存在了,民政局审核的时候说他有婚姻不能办,需要证明,这应该到哪里开证明,应该怎么办?
6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老舅申请低保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提及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多年,并且前妻已与他人结婚生子,因此民政局要求开具证明,主要是为了确保申请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避免出现虚假信息的情况。 如果您希望帮助老舅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您可以协助他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证、判决书等)。 子女情况证明(如果有子女的话)。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有困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以上这些证明材料将有助于民政局判断老舅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资格。 最后,请提醒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咨询,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