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籍有子女的夫妻,欲收养18岁的湖南籍女孩。要什么条件?
回答数:3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30周岁;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此外,收养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您需要详细咨询或办理相关事宜,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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