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水电的,这次开曹我是小包给别人做的,这个人在做事的时候出了意外从梯子上摔了下十来,,我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用,现本人以出院好几个月了,现在他将我和房东告上法庭,房东现以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我还没收到,这个月24号开庭,请问我要出庭好,还是不好,我以承担了他所有医疗费,我还要承担多少责任呢,这样的事故应该有那几方面的人一起来承担。我觉得很迷茫和无助,因为我对方律认知的太少了,所以希望那位律师能给我一些这方面的意见和见意,谢谢。
12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如果您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伤害并因此支付了医疗费用,那么您就可能被视为“侵权人”。在许多情况下,您可能会被要求赔偿相关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关于是否需要出庭的问题,建议您与律师进行详细的讨论。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并帮助您评估您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至于被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有过错?例如,是否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 您是否对受害者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 是否存在其他责任人?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最后,建议您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