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遇到车祸,想咨询一下:高速上发生车祸,车内人被甩出两人,其车辆翻倒在中间车道,驾驶员死在驾驶室,两人躺在快车道与中间车道,由于朋友车从中问车道开,未刹车,而是变道从快车道开了过去后,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有可能压了人。现场报了警,110和急救车来后把人运走,警察现场未做笔录,事后电话要求做笔录。请问: 1.笔录应怎么说比较好? 2.该事故中应承担什么责任?会判交通肇事罪吗
2025-10-11 08:52您好!关于您的咨询,我会尽力为您解答。 笔录应该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以及具体事件经过等信息,并尽可能地询问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看法和意见。此外,还应当记录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事故责任划分的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您的朋友在事故中有过错行为(如超速行驶),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构成犯罪。 请您注意,上述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法律法规为准。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