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考失误导致学员掉档,走的征集志愿,但学费贵,家长到学校闹,索赔学费,当初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掉档后的赔付相关规定,但因家长要挟,学校承诺赔付八万,让我个人赔四万,学校赔4万,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与学校老板签订了欠条,我承担的部分又学校老板先行垫付,请问我应该承担吗?
2025-10-10 04:58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和学校的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规定了在发生意外情况时的赔偿责任,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履行其义务。 其次,关于您的“补偿”请求,学校和您之间存在一种基于合同关系的债务关系,这种债务关系是通过双方之间的协议而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债权人(即学校),有权要求对方偿还相应的款项。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学校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您仍然有权利要求对方进一步支付剩余款项。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了解如何维护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将此情况诉诸于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