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元旦因为牙疼去鄞州区邱隘徐茂口腔门诊去看牙。经检查医生说是牙根发炎,需做根管治疗,就会康复!可是我每次做完治疗,都不是很舒服。导致牙根再次发炎,化脓。右脸出现肿块,肿块很大一直消不下去,医生又从外侧给我引流手术。到最后医生又说那颗牙需要拔掉。牙齿三月底拔掉了!再次期间我去门诊十几次,期间一直不舒服,而且还浪费我大量时间!最后结果是我右脸留了一个伤口,及其不美观,而且牙齿还没保住!请问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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