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时候公安分局找人就去了,但是合同是和保安分公司签的,现在已经十年了,今年5月28号通知去开会说解决问题,说公安分局因为改革工作岗位调整没有保留我现有的工作岗位把我退回保安分公司这个理由合理吗?还有就是社会保险08年起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一金十年了没有,失业保险只有16个月的,09到11年的养老保险是分到到工资里一起发给我了,现在他们要终止合同合理吗?我可以退出什么要求?
2025-08-10 22:3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根据您的描述,公安分局与保安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如工作地点、时间、待遇等条款,可能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 对于您提到的社保问题,如果您在合同期间内缴纳了社保,并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那么您可以要求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如果公司未为您缴交社保,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其依法处理。 关于是否可以退出合同及要求赔偿的问题,这需要详细了解双方之间的协议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合同到期前,员工有权提出续签合同或离职的要求,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无故解雇员工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他相应的赔偿。 总之,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了解自身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