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租房发生合同纠纷,我与17年10月把房子租给租客,签订两年租房合同,距合同到期还有17个月,但现在我因经济问题要把房子出售,想把房子收回,但租客要求我补偿17个月房租给他,不补偿拒不搬走,且不接受调解,合同上写明任何一方违约赔偿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双方签字按手印了,请问一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吗?还有就是能胜诉吗?谢谢律师耐心回答!
2025-07-20 00:45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在起诉前,建议您先尝试与租客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律师代理您的案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在法庭上陈述您的观点和理由。 关于是否能够胜诉,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如果您提出的主张合理合法,且对方未能提供相反的证明或反驳,胜诉的可能性是较大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许多其他因素,如法律适用、管辖权等。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保持冷静,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