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说好孩子上小学的所有费用不让他拿一分钱上中学开始每年五千元生活费,可是孩子现在在上高一了,四年了他就给了一年的钱,5000元,我也问他要了,可他不理,像这样情况该怎么办?
2024-11-01 14:48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如果您的前夫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义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您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并且对方未按约定支付。同时,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采取可能引发冲突或法律责任的行为。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