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系当事人本人,起诉离婚,婚姻登记地在织金县,有两个孩子,大的16岁,小的六岁左右,想要一个孩子,夫妻共同财产一套房产,没有共同债务,女方一直在外打工,7,8 年了,基本处于分居状态,男方现与别人生活,多次协商未果。未沟通律师费,具体面议
2025-12-17 11:5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配偶正在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并且涉及多个家庭成员(包括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由于您提到的诉讼地点是织金县,这表明您可能已经完成了初步的离婚程序或者正在准备进行离婚。 关于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套房产,如果该房产属于你们两人共同所有,则需要考虑如何分配给其中一方。通常情况下,这种类型的财产会通过公平交易的方式决定其归属。如果有任何其他债务也需要考虑,因为这些债务可能会影响到您方的财产分配请求。 至于对方的生活状况,作为您的代理律师,我会尽力帮助您了解有关对方行为的信息,并提出适当的建议。同时,我也会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任何潜在的纠纷或争议。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希望您能早日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