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在妇幼保健院分娩大出血把子宫全部切除了,医院赔偿了十万元钱打到我老婆账上,现在我们两感情不和闹离婚,请问那十万元钱我能分到一些吗?
2025-06-03 17:49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您的情况下,您妻子因医疗事故而丧失生育能力,这属于严重的人身伤害,因此您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至于您提到的财产分割问题,需要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法定原因(如疾病、残疾等)造成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可依法请求对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具体如何分配这笔赔偿金,建议您与配偶协商,并请专业人士帮助评估财产价值后做出决定。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您可以考虑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