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14借给别人钱条上写半年一结息可到现在也没给!我想终止借款我该怎样做!还用打利息的借条嘛!打的话该怎样写!谢谢
2025-08-02 22:1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归还借款,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发出催告函。在借款到期后的一个合理时间内(如一个月),向借款人发送催告函,明确告知其还款时间。 诉讼或仲裁。如果催告无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变更债务条款。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借款条件,例如延长还款期限、调整利率等。 至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借据以记录新的还款计划,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一般来说,如果借款已经超过了原定的还款期限,并且借款人仍然没有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重新签订新的借据来确定新的还款计划和期限。新的借据应包含以下信息。 -借款金额; -还款日期; -每期还款金额; -利率; -违约责任。 同时,借款人应在新借据上签字并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