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双方工资几乎各花各的,家务都是女方做。房子是男方婚前付首付买的,还贷是男方工资卡还的,房产证上也是男方的名字,女方给过六千块钱还房贷,是现金没有证据,请问离婚了女方能要到什么赔偿?
2025-09-06 15:4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或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分割的比例。 个人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购房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支付了较大比例的款项,则该方可能拥有更多的份额。 对家庭贡献。如果有孩子,并且孩子主要由女方抚养,则女方可能会得到更多权益。 共同生活的年限。如果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则可能增加对配偶的补偿。 财产价值。房产的价值和用途等因素也会影响分配比例。 然而,这些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分割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对方拒绝配合协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分割。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者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